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

笑话十则

一位年轻的妈妈半夜起来给孩子喂奶,她迷迷糊糊地把没掺
一点水的炼乳喂给孩子,直到孩子吞下了3盎司,她才发觉自己弄
错了。她慌忙打电话给小儿科医生。
“不要紧,”医生说,“再给他灌3盎司水,摇一摇就行了。”

在专一的某一个星期天的晚上,在十点就寝後没多久,在浴室那边突然传出一声惨叫声,我也没在意那件事情,第二天早上就有同学在班上说「昨天晚上舍长看到......」。
星期天大家一定要在十点以前回到宿舍,可是舍长有钥匙,所以可以晚一点回来,不过大门囗是教官住的地方,他们也不会大大方方的从大门回来,都由侧门进来,所以啦,那位舍长一定会经过浴室当他经过浴室的时侯,听到浴室有水声,心想:「那个小王八蛋,这麽晚了还在给我洗澡,抓到之後,明天早上先给他一次“爱校服务”再说。」可是,整间浴室没有半个人当初,大家洗澡的时侯都是袒诚相见”的,所以,人只要站在浴室门囗就可以看到整间浴室),他只好走进去把水关掉,还把每个水龙头都转紧,当他出了浴室之後,又听到水声,他想,会不会是那个小王八蛋去上厕所在洗手(洗手台也在浴室),可是,当他走到舍长室门囗还听到水声,就气冲冲的跑到浴室门囗,一看,还是没人这下,他可生气了,要把那个搞鬼的人抓到,这次是水龙头没关,他先把水龙头关好,他发现附近的水是红色的,就觉得更奇怪了。「不管了,先找到那个人在耍我」,他就躲在洗水台的下面,不久,水声又出现了,冲出来一看................一个没有头的人,拿着他的头正在洗头..............
1.最多人抄袭的情话
  
  周星驰致朱茵(在《大话西游》中):曾经,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,我没有珍惜,等我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,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。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,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:我爱你。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,我希望是……一万年!
  
  2.最狂热的情话
  
  拿破仑致约瑟芬:我将把你紧紧地搂在怀中,吻你亿万次,像在赤道上面那样炽烈的吻
   
  3.最夸张的情话
  
  海明威:爱你时,觉得地面都在移动。  
  
  4.最精彩对白的情话
  
  男:你不要因为我一棵树而失去整个森林。
  女:你玉树临风,是一棵不平常的树。
  
  5.最易动心的情话
  
  理察.基尔致朱丽叶.罗伯茨(在电影《逃跑的新娘》中):如果我不向你求婚,我会后悔一辈子,因为你是我的惟一。
    
  6.最可爱的情话
  
  尤金.奥尼尔:我只是等待着像一只爱你的小狗一样躺在你的脚下。
    
  7.最动听的情话
  
  温莎公爵致辛普森夫人:我只知道,幸福永远维系在你身上。  
  
  8.最实用的情话
  
  梁实秋致韩菁清:有桩事你也许没注意,你给我的那把牙刷成了我的恩物,每一次使用都得到极大的满足,我要永远使用它,除非你再给我一把。
    
  雨果致朱丽叶特:我在忧愁时想你,就像在冬天想太阳;我在快乐时想你,就像在骄阳下想树荫。
  
  9.最温情的情话
  
  卡夫卡致密伦娜夫人:总得在阴凉的园子里给你放上一把躺椅,在你的手够得着的地方放上10杯冰牛奶。
    
  10.最难缠的情话
  
  日本作家有岛武郎曾对一个刚认识的女性说:我觉得我暗恋你已经很久了。
  
  罗曼罗兰:我自你出生以前就爱上你了。
    
  11.最伤感的情话
  
  张小娴: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,而是我在你身边,你不知道我爱你!
   
  12.最不等值的情话
  
  乔治桑:把你的心给我一小部分,把我的整个都拿去!
  
  勃劳恩:我愿我们能够变成蝴蝶,哪怕只在夏季里生存3天也就够了――我在这3天中所得到的快乐要比平常50年间所获得的快乐多得多。
    
  13.最不能实现的情话
  
  郑伊健致邵美琪:我要照顾你一生一世。
   
  14.最文艺腔的情话
  
  《还珠格格》:山无棱,天地合,乃敢与君绝!
    
  15.最呕心的情话
  
  查尔斯王储致卡米拉:我愿意是你的卫生棉。
  
  16.最没想象力的情话:我愿意一生守在你的身边,冬天做你的棉被,夏天做你的电风扇。
  
  17.最难以启齿的情话:我只想用我的吻遍布你的每寸肌肤。
  
  18.最饮食男女的情话:饭在锅里,我在床上。
    
  19.最违心的情话:我恨你!
    
  20.最省事的情话:我爱你!
大约在民国三十几年,那时民不聊生,日子非常苦。我们隔壁有个老头,他有一个儿子和媳妇,老大人托人到京城开了一家铺子,过了几年后,京城来了信,老大人的儿子就向二老和媳妇告别,也到京城赚钱,让家里的日子好过些。
  儿子到了京城的肉铺后,很讨老板的喜欢,很快就学了很多手艺,肉铺老板因为自己没有儿子招他做女婿,这儿子就住在老板的家里,几年也不回家,反正在那里吃喝无忧,家里又有妻子可以照顾公婆。可是他的妻子却很需要他,托人写了好几封信,他是一封也不回,因为他怕老板知道他自己家里的情况。
  过了两、三年的时间,突然接到家里的一封信,他的妻子重病而死,他只好向老丈人告假要回去看看父母。他回来的时候,那时我们的村庄不像现在,以前是一片田野,村庄前面有条很浅的小河,然后有独木桥。当他走进我们村子的高地时,突然之间天气变得阴阴冷冷,他自己心里也开始起疙瘩,可是,他还是继续往前走,走到小桥的时候,突然一阵狂风把很平静的小河吹起很多很多的浪花,他站在桥上,桥的另一端好像看见他太太站在那里,他觉得很害怕又继续往前走,走到桥中央,身边又刮起了一阵狂风,然后他清楚看见他的妻子面目凶狞而且满脸沧桑,他想他太太不是死了吗?他妻子的这个样子,就像是他害死她一样。
  结果,两三天之后村里的人在小河里找到他的尸体,他的手里还紧紧抓著他的爱人帮他做的鞋。后来村里的人都议论纷纷,因为那小河常常有小孩去玩耍,根本淹不死人,就是因为他的忘恩负义,才有如此报应。
奶奶和外婆漫不经心地看着电视,播音员正在播送体育新闻。
外婆突然对奶奶说:“老亲家,你看电视上那些人打球,有些人把球踢进地上的筐,有些人把球把球丢进空中的筐,是什么原因?”
奶奶若有所思地说:“大概是水平高的往空中的筐丢,水平低的就往地上的筐里踢吧。”
外婆也若有所悟地说:“难怪小明将一个大个子往筐中丢球的照片贴在房间里,说那是球星。”
王小二在国外一家林场采风,因为天晚了,林场主热情地留他到家里住一宿。
  快要到休息的时候,主人对他说:“我发现你是一个很诚实有责任心的青年,今晚你可以照顾一下我家的小宝贝儿,免得睡沙发。”
  王小二听了,连连说不行,因为他怕照顾不好小孩。他之所以选择睡沙发,是因为他觉得这样要踏实得多。
  第二天早晨,王小二从沙发上起来洗嗽时,看见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在洗脸。他于是问主人这姑娘是谁?
  林场主人告诉他说:“这就是我家的小宝贝儿呀!”
一秃顶患者走进一诊所。
“听说您这儿,可以诊断秃顶病因?”
“是的,当然!”
“大夫,能帮我瞧瞧吗?”
“哦!我明白你的病因了。”
“您的病因是因为,缺氧所致。”
“?”
“您的头在高处对吗?”
“朱穆朗玛锋它顶上长毛吗?没有。那是因为高山缺氧,所以你的病情与它类似此类病情即使华佗在世也回天无术,恕我无能为力。”
  小气的甲父亲刚过世,想找个道士超渡亡魂。道士索价一千元,甲杀价成八百元,道士也同意了。于是道士诵曰:“请魂上东天啊,上东天。”甲奇道:“为何不是上西天?”道士说:“一千元上西天,八百元只能到东天!”甲无奈,只好同意付一千元。道士便改口:“请魂上西天啊,上西天。”这时棺材□传来甲父亲的骂声:“你这不孝子,为了区区两百块,害我跑来跑去。”

在城里,每天声色犬马的生活也过得有点厌了,所以林洒才愿意来这种乡下地方换换口味。
一班中学老友组织到乡下旅游散心,他参加了。现在面对着这漫山遍野的树木和简陋的房屋,他开始有点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。
如果不是她的出现。
她真是很出尘脱俗,就像金庸笔下的小龙女般,带有那现在城里女孩绝对没有的飘逸气息,一头长发,他当然是农村人,也许就因为这点,她的肤色,脸色虽然和城里女孩不同,却也别有一番味道。
见到她的时候,她正拿着一枝城里随处可见的女性化妆品――口红,在端详着。
而林洒当时正在怀念他城里的三个同时交往的女友――她们当然不知道自己只是林洒生命中的一个片断,林洒玩过多少女人了?他自己也算不清了。他的信条是人不风流枉少年――他也一直在执行。
想不到在这种鬼地方也能有艳遇。老天待我不薄。
“你好。我是从城里来的。我叫林洒。”林洒大大方方地上前认识她。
那女孩抬头看了林洒一眼,沉默了几分钟后举起手中的口红:“我捡到这个,你知道这是什么吗?”
林洒笑了,也感叹农村女孩竟没见过世面到了这个程度,想来应该不难得手,他回答:“当然知道,这东西在我们那里太多了。它叫口红。”
“口红?好奇怪的名字。干什么用的?”
“用来令嘴巴变红……”林洒发现那女孩现出大惑不解的表情,苦笑地想这用处还真没意义,该怎么说清楚呢?
“令嘴变红,能让女孩子看来更漂亮。”林洒定定地看着这女孩说,“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,涂了口红后就会更迷人。”
那女孩的确有着乡土特有的淳朴,她的脸一下就红了,本来她面色苍白,现在白里透红更加与众不同,把林洒看呆了,心里不断叫着:我要你,我要你,我要定你了!
他看得出,女孩并没有责怪他的无理,这让他胆子大了很多。
接下来,他们天南地北地聊天,经过刚才的开场白,两人关系拉近了许多,女孩不乏农村人的热情爽朗,两人很是投契,仿佛多年老友。
聊了这么久,林洒认为该动手了,他虽然喜欢这女孩的样子,但那不是爱,他只想占她一点便宜,然后二人就路归路桥归桥――你不能期待他会准备对女孩付什么责任。
他拿着那只口红:“想不想试试看?我知道,一定很美的,说实话,我没见过比你更美的女孩……我要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就好了……”
女孩的脸更红了,但她并没有受不了这明显的挑逗而离开,反而低下了头玩弄着衣角:“你真会说话……从来没人这么说过我。”
“他们瞎了。”林洒这话倒是由衷,而且他看出女孩并不讨厌他――他外形是很优秀的,是人面兽心的典型,这种人最危险,但最容易骗到女孩,他决定加强攻势,“我帮你涂口红,好不好?”
女孩点了点头,林洒心花怒放地上前去,女孩直直地站着,他大胆地托着她的下巴令她的脸朝着自己,两人四目交投,女孩有些惊慌地说:“你干什么?”
林洒没有进一步的动作,他旋开了口红:“没什么,你不抬起头,我怎么帮你涂?”一边说着,他一边均匀地开始涂,他帮许多女孩涂过,技术已不下于真正的女人。女孩就任他托着下巴,并不改变姿势。
涂好后,那女孩的确更显魅力了,林洒赞叹不已,女孩看来也挺高兴,就在这时,林洒忽然揽住女孩的腰,向着那红唇吻了下去。女孩毫无防备被吻个正着,开始时她挣扎了几下,然后她也抱住了林洒。
林洒吻着,心里激动地想,吻过那么多女人,从来没有过这么特别的感觉!从女孩动作的变化他看得出来,这是她的初吻,女孩是真的喜欢上他了,这时他想的只有什么时候进一步得到她的身体。
一个长长的吻过后,女孩满脸通红,但她竟主动来到林洒面前,低头说道:“你真坏……我……我要走了……明天再见了,在这里……”说着,她把那只口红递到林洒手中,“送给你,你留着吧。”说完,好像羞于自己的主动,她很快地离开了。
林洒反而呆住了,那美妙的余味还在唇边萦绕,他想今天真是太幸运了,这么容易成功的经验即使在城里也没有过,虽然顺利地有些夸张,但管他呢,自己只是玩玩而已,只要可以达到目的就行。
他一边想着一边返回住处。
才进门,他的一位同学就对他暧昧地笑笑:“好小子,又和女人打波?”
他奇怪别人怎么知道,那同学就笑着自揭谜底了:“你的嘴上还留着犯案证据啊!”
他明白了,自己刚为那女孩涂完口红就吻了她,嘴上自然沾上口红印了。
他也不掩饰什么,他的为人他朋友都清楚,这时他的另一个朋友从外面卷了进来,大声嚷嚷着:“我听说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!”他马上滔滔不绝地说起来:“村民传说,这一带常有女鬼出没,美得要命,是以前被一个花花公子骗了之后自杀的,后来她就常常在村里游荡,到处勾引那些坏男人,在和他们接吻时把他们的舌头吃掉!可怕吧?别乱跑啊你们,尤其你呀,你最花了,女鬼一定先找你,哈哈哈。”他指着林洒大笑,大家跟着笑。当他们看到林洒的表情和他唇上的口红印时,笑声停了下来。
林洒想大声叫,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来,他快步跑到一面镜子前,张大了嘴,他看不到自己的舌头!不知不觉间,他失去了他的舌头!
他猛然想起女孩送他的那枝口红,他的手颤抖着伸进口袋。
他摸出了一只手指头,断口处的血肉清晰可见――就像他唇上的口红印一样,如此的鲜红!
他想起了和那女孩明天的约会,但,他还敢去吗?
  又到寒风萧瑟、细雨纷飞的冬季。每年,台北只要过了十月,天气就会渐渐开始恶劣,彷佛和路上行人过不去似的。每当这个时节,即使警察不取缔,街上的摩托车骑士也会很自动自发的载上安全帽。台北是个摩托车特别城市,在细雨飘缈中,一眼望去,街上尽是穿著雨衣,载著各式各样安全帽的骑士,在灰暗的天空下,有一种热闹而繁华的感觉。但是每当我眼光掠过那一顶又一顶的安全帽,只要看到红色的安全帽,心中不免总是不禁会泛起一阵寒意,那种寒意,不是寒风吹过可以比拟。而是从心底,不由自主地恐惧。事情发生在五年前,虽然我一直告诉自己,事情已经过去了,但不可避免地,那确是一场恶梦,而且,我宁愿那只是个梦。五年前,我刚从学校毕业,是个刚踏上社会的新鲜人,幸运的我,在第一次面试时,就被一家大公司录取了,那时,心中的快乐真是难以言喻,我想,就算是中了头奖也没有那么高兴吧。但更惊喜的是,我在公司遇上了方莉秋,她是比我高两届的学姊。当我第二天去上班时,看到她坐在办公桌前,我才恍然大悟,为什么我会那么顺利的被录取,在学校,她一直是最照顾我的学姊,也是众人心目中的偶象。我想如果时要领个最佳人缘奖的话,莉秋学姊一定会得到冠军的。在学校,没有人不喜欢她,因为她不仅人长得漂亮,各方面的才艺更是让人惊叹不已。在迎新时,她的一首「归来吧!苏兰多!」唱得荡气回肠,简直教台下的学弟妹快疯掉了,但是难能可贵的,她虽然家中富有,但却并不以此为傲,反而笑脸迎人,以帮助别人为乐。她永远是那么的温柔可人,当然追她的人可是一大堆托拉库,那么多,但直到三年级,她仍然孤家寡人一个,因为她的男朋友,正是我们班上的同学----王文忠。学姊和王文忠在一起的消息传出後,全都快疯了。王文忠的身材五短,貌不惊人,大学重考了好几年,最後还是拜退伍加分之赐才勉强挤进窄门,所以年龄比我们大了一截,和他在一起,总会有一种大哥哥的感觉。或许正因如此,吸引了莉秋学姊,而使她心甘情愿成为爱情的俘虏。其实,王文忠并不像大家想像中那么的一无是处,有天上班的中午,我高兴的拉著莉秋学姐一起去吃午饭,虽然,她仍然像以前那么温柔亲切,但却略略的有些憔悴,眼睛也肿肿的,像没睡好。「学姊!」我终於忍不住了,「你怎么了?有心事吗?」她低下头,默默的吃著饭。没多久,她突然问了一句,「筱萍,你相信世上有鬼吗?」我被问得丈二摸不著头,「啊?」我傻住了,「大概有吧!」其实我也不知道。话题就到这儿打住了。不久,我因为是新进人员,被派到台中受训一个星期。一回公司,我当然第一个就先跑到莉秋学姊的座位找她,一看到她,我还真的吓了一大跳,因为她的脸有一半被包在纱布,表面还透著血迹。还时,我才发现事情非同小可,但从同事的窃窃私语中,我才知道这是这个星期她第二次受伤。在洗手间,我听到别的同事说,她是被她先生打的,就在公司後面的巷子,有人亲眼看见了她先生抓著她的头发去撞墙。我简直吓呆了,王文忠?听说他一毕业就和莉秋学姊结婚了,当时没通知任何人,但大家还是知道了。这件事听说莉秋学姊家的人非常地不高兴,到系办公室去闹了好几次,但是人已经毕业了,学校也无可奈何,我们也是後来听学弟妹说才知道的,其实心中对他们这种勇气仍是非常钦佩,甚至有好对同学打算学他们,家反对就乾脆私奔算了。在这种震撼尚未平息之前,就听说他们夫妻反目,心真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。尤其是王文忠会动手打人,简直教人难以相信。下班後,我刻意在大楼下面等莉秋学姊。一直等到整栋大楼的人都快要走光,才看到莉秋学姊缓缓的由电梯中走出来。我立刻迎上去,一把拉住她。「学姊!」我叫道∶「别再骗我了。」她慢慢的回过头,一脸是泪。从她的表情我可以看出,她的确受尽了委屈,我把她带到我住的地方,两人相顾无语。许久,她才说∶「你都知道了?」我点点头,「王文忠又打你?」她没说话,算是默认。「怎么会这样呢?」我问道∶「你们不是结婚了吗?」「没错。原本一切都很好的。」她似乎有些语伦次,「一切都是因为那顶红色的安全帽!」从她断断续续的语句中,我大概了解故事的经过,她和王文忠结婚後,家十分不能谅解,硬是逼王文忠在年内拿出百万聘金。刚结婚的年轻人,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呢?所以她和王文忠拼命工作,只希望能在一年内存满一百万,取得家人的谅解。他们努力的存钱,连安全帽也舍不得买,於是,在一天晚上,顶著倾盆大雨回家时,看到草丛有一顶红色的安全帽,他们就如获至宝的捡了回去,虽然是旧的,但总比刮风淋雨强。但奇怪的是,自从那顶安全帽出现後,王文忠的个性就变了!而且根本不让任何人去碰它,他变得愈来愈粗暴,甚至开始喝酒、赌博。现在索性连班也不去上了。「你认为这是因为那顶安全帽的原因吗?」我有些怀疑。「一定是。」莉秋学姊坚定的说∶「他的改变真的太大了,而且,那顶安全帽真的很邪门。」我开始好奇了,「邪门?怎么说。」她有些害怕地说∶「有天晚天,我加班回家,一打开门,屋子暗暗的,但是那顶安全帽竟然发出一股绿光。」「绿光?」我反问道∶「那顶帽子不是红色的吗?」「是红色的没错,但那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红色,接近咖啡色,但又不是咖啡色......她想了半天,「有点像血乾掉後的颜色,暗暗的红色。」「真的太奇怪了。」我仍感到不可置信,但这种事还是宁可信其有,「学姊,我们把它拿去丢掉好了。」「丢掉?」她的眼晴一亮,「我怎么没想到?」「没关系,现在还来得及。」我自告奋勇,「我陪你去好了。」说完,我们来到她家。才打开门,就有一股酒气冲鼻而来,王文忠早已醉倒在一堆酒瓶,看到他那一副狼狈相,真是令人叹息。安全帽就放在他身边,虽然没有开灯,但仍然感觉到有一股阴森之气从那顶帽子发出来。我和莉秋学姊蹑手蹑足的把安全帽拿了出来,装在一个装水果的纸箱,用封箱胶带密密的贴了好几层。而後,便骑著摩托车,趁著夜色............趁著夜色,把箱子丢进碧潭里去了。由於我在箱子中加了很多石头,於是很快便沉了下去。当时,莉秋学姊脸上的表情是既害怕又高兴,我们办完了这件大事,便很高兴的互道晚安回家睡觉了。由於当天晚上很累,所以睡得特别熟,没想到到了半夜,却被一阵阵拨门的声音所惊醒。当时我是自己一个人租房子住外面,原本我以为是有人喝酒乱敲门,打算继续睡,不理他,但声音愈来愈大,似乎有人拿著重物在猛敲著我的房门。为了怕吵到邻居,我心不甘性不愿的爬了起来,手提著一支棒球棍,这是我哥给我防身用的,准备去看个究竟。但才走到门前,敲门的声音,便突然停止了,我隔著门上的钥匙孔对外看了半天,门外一个人也没有。我打开门,走廊上空无一物,只有一行水迹。这时我真的毛骨悚然了,那声音真的停止的太突然了,如果有人,至少有脚步声才对,但刚才的噪音就像平空消失了似的,只留下从窗外到我门口的水渍。我立刻关上门,缩回被子,右手紧紧捏著出门时妈妈替我求的平安符,左手抓著十字架,只盼望天快点亮,这个夜晚快点结束。好不容易熬到天色微明,我急急忙忙换了衣服便往办公室冲,一开门,才发现门被撞凹了一小块,上面黏了几块暗红色的屑。我拿起那碎屑,一阵腥味冲鼻而来,是血的味道,我差点吐了出来。这时,突然想起莉秋学姊的话........「那顶安全帽的颜色,就像血乾掉的颜色一样。」我急忙甩掉手上的碎片,没命地似的往楼下跑,一个不留神,我竟从楼梯上摔了下去。再醒来时,已经在医院了,是楼下早起做晨的张妈妈发现我一头是血的躺在楼梯间,好心把我送过来的,醒来之後,我已经在医院躺了两天两夜了。--这段期间一直有同事到医院来看我,但莉秋学姊却一直都没有出现,虽然我只是轻微的脑震荡,但右小腿的骨头却有裂开的情形,只有打上石膏,乖乖的躺著休息。我曾试著打电话给莉秋学姊,但电话一直没有人接,到了第三天,我终於忍不住了,故意不经心地问:「莉秋学姊呢她怎么一直没都没来」被问的同事傻住了,「喔!你住院,所以一直不知道,她家出事了。」「什么事」我急了。同事们互相看来看去,「到底有什么事啊」我急得都快跳下床了。她们七手八脚地把我从床上接了下来,终於有人说话了,「她先生出车祸过世了。」。「啊」我整个人僵住了,「那她人呢」。「她受的打击太大了,被家人接回家去了。」。事後,我翻遍了那几天的报纸,才知道就在当晚,王文忠凌晨骑车肇事,撞上了电线杆,当场死亡。但是奇怪的是,王文忠的头不见了,在附近的草丛,只找到一顶沾满血迹的红色安全帽。我後来也见到了莉秋学姊,是在疗养院,她疯了,只要看到红色的帽子,她就会变得歇斯底里。我甚至到警察局去,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,由於王文忠是个孤儿,他的遗物一直没有人认领,好心的员警拿出了安全帽,问我要不要领回去,我立刻拒绝,才准备走出警察局,就听到两位警察在说:「这顶安全帽好面熟,和去年那件车祸一模一样。」我停了下来,才知道以前那根电线杆边出过车祸,死的是一位叫刘雄的酒鬼,生前吃喝嫖睹,无恶不作。在他出车祸之後,安全帽一直无人认领,但是有一天,却莫名奇妙地失综了!而那草丛,正是王文忠检到安全帽的地方,这件事,我一直放在心。因为,我不知道要告诉谁,也不知道谁会相信这件事。我尤其纳闷的是,那天晚上,莉秋学姊究竟发生生了什么事一会使她吓得精神失常。我只希望事情赶快过去,但我知道还没有,因为当我在半年後,当我鼓起勇气,准备把帽子送到寺庙去超渡、供奉时,警员告诉我,安全帽早已不知去向了.....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