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14日星期一

笑话十则

人有送夜羹饭甫毕,已将酒肉啖尽。正在化纸将完,而群
狗环集,其人曰:“列位来迟了一步,并无一物请你,都来吃
些烟罢。”

老太太一生孤独,只有一只雄猫与她相依为命。她祈祷说:“主啊,在我离开人世之前,让我过一天无悔无恨的日子吧!”
忽然一名天使出现在眼前,要老大太说出三个愿望。
“让我变得年轻漂亮吧!”
天使挥一挥黄金棒子,老太太就变成了二十岁的漂亮女孩子。
“让我家四周围开满各种鲜艳花朵。”果然如愿,眼看窗外百花齐放。
“您还可以许一个愿!”
“那就把我心爱的雄猫变成英俊男士吧!”
天使挥一挥黄金棒子,站在面前的果真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美男子,他温文有礼地说:“小姐,你后悔了吧?谁让你怕我乱跑,前不久叫医生把我给阉了。”

女甲:“我以为你一定不放心你的丈夫外出。”
女乙:“啊!自从雇用了那个漂亮的女仆进来后,他在家,我倒也不放心呢!”
有一个女孩跟男朋友约会。虽然天气很冷但她却故意没穿外套,想要给男朋友一次表现的机会。
  女:今天好冷哦!我忘了穿外套了。
  只见他男朋友拉紧衣服说:还好,还好。幸亏我记得穿。否则就跟你一样――冷死了。
  县令审问犯人什么年纪时,犯人对答了属猪,不料县令大怒:“本县属猪,你也敢属猪?”
  犯人赶忙说:“老爷,小民实在是属猪,冬月二十日生。”
  县令这才知道犯人没有骂他,叹口气说:“本县正月初八生。”
  犯人这回乖多了,大声回答:“这就对了,老爷是猪头,我是猪下水!”
有个国中公民老师说有关荫尸的故事..故事是这样的..有个从事养殖业的家族,因为父亲死了...便叫风水师在他们的渔找个角落将其父亲安葬了...就这样平安过了几年..
  有一年,忽然很奇怪的...为什么今年放下去的鱼苗跟往年一样...在喂饲料时,也都有看见鱼影游来游去...可是在渔产季节时一打涝...天啊竟然池中没有半条鱼...这家人虽然觉得有点怪怪的..但也没有去太追究.而后接连发生了两.三年..到了第三年..奇怪的是..家族中开始有人一个接著一个暴毙...于是这家人开始觉得奇怪...便找了道士来看他们家族的阳宅及阴宅...最后,道士来到了鱼边,就问这家人,鱼是否有异状...而后主人就一五一十的告诉道士鱼无缘无故失踪的事情...于是道士就命人回去拿石灰,开棺...立即将尸体烧了...事后道士告诉主人,他父亲因吸收鱼的精华而成了荫尸....久了自然就对其家人不利...所以奉劝有荫尸现象者...要尽快处理...
  ps.据老师说..这是真人真事...发生在高雄县...曾轰动一时...当时处理荫尸时..甚多人围观...至于事情真假...我若知我就是仙啦...--
妻子拿着一叠帐单向丈夫抱怨说:“都怪你月初大吃大喝,现在没钱了。这房租、水电费、煤气费……怎么付?”
“都怪我不好,我的毛病是:有钱就要花。”丈夫作了一番检讨,见妻子消了气,又补充了一句,“而你的毛病是:没有钱也要花。”

在城里,每天声色犬马的生活也过得有点厌了,所以林洒才愿意来这种乡下地方换换口味。
一班中学老友组织到乡下旅游散心,他参加了。现在面对着这漫山遍野的树木和简陋的房屋,他开始有点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。
如果不是她的出现。
她真是很出尘脱俗,就像金庸笔下的小龙女般,带有那现在城里女孩绝对没有的飘逸气息,一头长发,他当然是农村人,也许就因为这点,她的肤色,脸色虽然和城里女孩不同,却也别有一番味道。
见到她的时候,她正拿着一枝城里随处可见的女性化妆品――口红,在端详着。
而林洒当时正在怀念他城里的三个同时交往的女友――她们当然不知道自己只是林洒生命中的一个片断,林洒玩过多少女人了?他自己也算不清了。他的信条是人不风流枉少年――他也一直在执行。
想不到在这种鬼地方也能有艳遇。老天待我不薄。
“你好。我是从城里来的。我叫林洒。”林洒大大方方地上前认识她。
那女孩抬头看了林洒一眼,沉默了几分钟后举起手中的口红:“我捡到这个,你知道这是什么吗?”
林洒笑了,也感叹农村女孩竟没见过世面到了这个程度,想来应该不难得手,他回答:“当然知道,这东西在我们那里太多了。它叫口红。”
“口红?好奇怪的名字。干什么用的?”
“用来令嘴巴变红……”林洒发现那女孩现出大惑不解的表情,苦笑地想这用处还真没意义,该怎么说清楚呢?
“令嘴变红,能让女孩子看来更漂亮。”林洒定定地看着这女孩说,“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,涂了口红后就会更迷人。”
那女孩的确有着乡土特有的淳朴,她的脸一下就红了,本来她面色苍白,现在白里透红更加与众不同,把林洒看呆了,心里不断叫着:我要你,我要你,我要定你了!
他看得出,女孩并没有责怪他的无理,这让他胆子大了很多。
接下来,他们天南地北地聊天,经过刚才的开场白,两人关系拉近了许多,女孩不乏农村人的热情爽朗,两人很是投契,仿佛多年老友。
聊了这么久,林洒认为该动手了,他虽然喜欢这女孩的样子,但那不是爱,他只想占她一点便宜,然后二人就路归路桥归桥――你不能期待他会准备对女孩付什么责任。
他拿着那只口红:“想不想试试看?我知道,一定很美的,说实话,我没见过比你更美的女孩……我要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就好了……”
女孩的脸更红了,但她并没有受不了这明显的挑逗而离开,反而低下了头玩弄着衣角:“你真会说话……从来没人这么说过我。”
“他们瞎了。”林洒这话倒是由衷,而且他看出女孩并不讨厌他――他外形是很优秀的,是人面兽心的典型,这种人最危险,但最容易骗到女孩,他决定加强攻势,“我帮你涂口红,好不好?”
女孩点了点头,林洒心花怒放地上前去,女孩直直地站着,他大胆地托着她的下巴令她的脸朝着自己,两人四目交投,女孩有些惊慌地说:“你干什么?”
林洒没有进一步的动作,他旋开了口红:“没什么,你不抬起头,我怎么帮你涂?”一边说着,他一边均匀地开始涂,他帮许多女孩涂过,技术已不下于真正的女人。女孩就任他托着下巴,并不改变姿势。
涂好后,那女孩的确更显魅力了,林洒赞叹不已,女孩看来也挺高兴,就在这时,林洒忽然揽住女孩的腰,向着那红唇吻了下去。女孩毫无防备被吻个正着,开始时她挣扎了几下,然后她也抱住了林洒。
林洒吻着,心里激动地想,吻过那么多女人,从来没有过这么特别的感觉!从女孩动作的变化他看得出来,这是她的初吻,女孩是真的喜欢上他了,这时他想的只有什么时候进一步得到她的身体。
一个长长的吻过后,女孩满脸通红,但她竟主动来到林洒面前,低头说道:“你真坏……我……我要走了……明天再见了,在这里……”说着,她把那只口红递到林洒手中,“送给你,你留着吧。”说完,好像羞于自己的主动,她很快地离开了。
林洒反而呆住了,那美妙的余味还在唇边萦绕,他想今天真是太幸运了,这么容易成功的经验即使在城里也没有过,虽然顺利地有些夸张,但管他呢,自己只是玩玩而已,只要可以达到目的就行。
他一边想着一边返回住处。
才进门,他的一位同学就对他暧昧地笑笑:“好小子,又和女人打波?”
他奇怪别人怎么知道,那同学就笑着自揭谜底了:“你的嘴上还留着犯案证据啊!”
他明白了,自己刚为那女孩涂完口红就吻了她,嘴上自然沾上口红印了。
他也不掩饰什么,他的为人他朋友都清楚,这时他的另一个朋友从外面卷了进来,大声嚷嚷着:“我听说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!”他马上滔滔不绝地说起来:“村民传说,这一带常有女鬼出没,美得要命,是以前被一个花花公子骗了之后自杀的,后来她就常常在村里游荡,到处勾引那些坏男人,在和他们接吻时把他们的舌头吃掉!可怕吧?别乱跑啊你们,尤其你呀,你最花了,女鬼一定先找你,哈哈哈。”他指着林洒大笑,大家跟着笑。当他们看到林洒的表情和他唇上的口红印时,笑声停了下来。
林洒想大声叫,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来,他快步跑到一面镜子前,张大了嘴,他看不到自己的舌头!不知不觉间,他失去了他的舌头!
他猛然想起女孩送他的那枝口红,他的手颤抖着伸进口袋。
他摸出了一只手指头,断口处的血肉清晰可见――就像他唇上的口红印一样,如此的鲜红!
他想起了和那女孩明天的约会,但,他还敢去吗?
  糯米饭跟包子打架打输了,很不服气走在路上碰见了烧卖劈头就打,只见烧卖立即脱掉外衣,气愤的说:“其实我是卧底 !”
  拉夫桑尼斯家的鹅被人偷了。他急急忙忙找到法官,说:“艾米尔呀,我家的肥鹅给邻居偷走了。可我不知道是谁,您要为我作主啊!”
  法官回答:“好吧!” 集体礼拜那天,法官在清真寺宣布说:“诸位中间有一个偷了邻居家的鹅的人,他的头上仍粘着一根鹅毛。” 偷鹅人赶紧用手在头上摸了一摸。法官即刻命令道:“抓住他! 他就是偷鹅贼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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